宗族文化知识详解【一】 时间:1970-01-01 08:00 发布者:tianxiu 宗族文化是同宗、本家颠末千百年的提炼和整理约定俗成的民风文化,且传承于族人之间,纪录于字里行间,有的则铭刻在人们心间。这是中国特有的传统文化,它与儒学、礼教文化相得益彰,是民间崇尚的传统文化。
1、宗法
封建社会以家属为中央,按血缘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品级制度。萌生于殷商,定型于周。在西周,周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宗子继续,称为天下的“大宗”,是同姓贵族的最高家长,在政治上是天下的共主。别的嫡出诸子与庶子分封为诸侯,对天子为“小宗”在本国为大宗,其职位亦由嫡宗子继续,他们以名为氏。诸侯的诸子与庶子分封为卿医生者,对诸侯们以官职、邑名、辈份等为氏。从卿医生到士,其大宗与小宗的干系亦同。如许既是一套国度机构,又是以血缘干系起来的大宗族,宗法制度乃成为牢固贵族世袭统治的有力东西。至西周后期,本来意义上的宗法制度渐被粉碎。后代田主阶层继续了周代的宗法制,加以改革,实在施远远超出了医生、士的范畴。因而,直至清末,宗法是天子至庶人都必需遵照的维系整个封建社会的根本制度。清程瑶田《通艺录.宗法小记.宗法述》:“宗法载《大传》及《丧服小记》,列其节目,明其指归。有大宗、小宗之名,有迁与不迁之别,又为之通宗道之穷,究立宗之始,此所谓宗法也。”
2、九族
从汉代起,“九族”有经学上的今文和古文两种讲授,各有其社会、政治配景,别离从差别方面满意统治者的必要。
①、古文说。代表人物有孔安国、马融和郑玄。他们以为九族仅限于父宗,包罗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的九代直系支属。古文说组成了宗法伦理的底子。唐、宋以后,九族古文说在国度执法中得到正式确认,此中明、清两代的律令划定,九族专指父宗。摩尔根《古代社会》第三编第二章也引述了九族古文说。《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孔传:“以睦高祖、玄孙之亲。”《诗.王风.葛荔序》:“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郑玄笺:“九族者,氢己上至高祖及玄孙之亲。”参阅《元典章》卷三十“五服图”、《明会要》卷一0二《丧服》“本宗九族五服图”、《清法规》卷二《丧服图》“本宗九族五服正服图”。
②、今文说。代表人物是许慎等。他们以为九族包罗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今文说满意了封建统治者使用血缘姻亲干系实现对本阶层及整个社会最大限度控制的必要。封建统治者在赏赐、处罚、搏斗时是使用九族的今文说的。《汉书.高帝纪上》:”置宗正官以序九族。“唐王昌龄《箜篌引》诗:“九族分散作楚囚,深溪[寥寂弦苦幽。”元无名氏《赚蒯通》第四折:“律法有云:‘一人造反,九族全诛。’”参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疏》。
3、七族
亲族的统称。《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荆轲之湛七族,要离之烧老婆,岂足道哉!”裴骃集解引张晏曰:“七族,上至曾祖,下至曾孙。”司马贞索隐:“又一说云,父之族一也;姑之子,二也;姊妹之子,三也;女子之子,四也;母之族,五也;从子,六也;及妻怙恃凡七。”南朝梁刘孝标《文绝交论》:“约同要离焚老婆,誓殉荆卿湛七族。”
4、三族
①、指父、子、孙。《周礼.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郑玄注:“三族,谓父、子、孙。”《仪礼.士昏礼》:“惟是三族之虞,使某也请谷旦。”参阅孙诒让《周礼公理》。
②、指父族、母族、妻族。《庄子.徐无鬼》:“夫与国君同食,泽及三族,而况怙恃乎!”成玄英疏:“三族,谓怙恃族、妻族也。”《大戴礼记.保傅》:“三族辅之。”卢辩注:“三族,父族、母族、妻族。”《汉书.高帝纪下》:“诏敢有随亡,罪三族。”颜师古注引如淳曰:“父族、母族、妻族也。”
5、宗族
亦称“家属”、“族”。指父系单系支属团体,即以一成年男姓为中央(称“宗子”或“族长”),依照父子相承的继嗣原则上溯下延,这是宗族的主线。主线旁有多少支线,支线摆列的序次按照与主线之间的血缘干系的远近而决定。族内有家,因此族又是家庭的团结体。家之父受制于族之宗子,即所谓“父,至尊也”,“大宗,尊之统也”。宗族是一单系布局,其世系是按男姓而非由男女两姓配合摆列的。宗族中的全部女姓都是男性的附庸,所谓“妇女有三从之义,无专门之道”。文明社会伊始,面临严格的天然及社会的保存斗争,家属只能以较小的范围存在,有独立保存本领的子、孙渐渐离开父族另立宗族。春秋战国以后,一个宗族所包括的生齿每每可达几千;魏、晋、隋、唐时,个体权门大姓乃至有上万人。《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战国策.韩策二》:“臣之仇,韩相韩傀。傀又韩君之季父也,宗族盛,兵卫设,臣使人刺人,终莫能就。”《尔雅.释亲》:“父之党为宗族。”汉班固《白虎通.宗教》:“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上凑高祖,下至玄孙,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为亲,生相酷爱死相悲伤,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汉书.韦玄成传》:“宗族至吏二千石者十余人。”《后汉书.天文志上》:“夷灭述妻宗族万余人以上。”唐蒋防《霍小玉传》:“卢亦甲族也,嫁女于他门,聘财必以百万为约,满此数,义在不可。”《红楼梦》第四回:“这他氏亦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念书者。”
6、昭穆
宗法制度对宗庙或坟场的辈次摆列规矩和序次。以周代天子七庙为例,自鼻祖之后,父为昭,子为穆。摆列时,大祖居中,三昭位于大祖的左方;三穆位于大祖的右方,以此来别离宗族内部的长幼序次、亲疏远近。历代学者多数以为昭穆制是周人的制度,据张光直研究,商王世系中也存在着昭穆制。《周礼.春官.小宗伯》:“小宗伯之职,掌开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辨庙祧之昭穆。”郑玄注:“自鼻祖之后,父曰昭,子曰穆。”又《春官.冢人》:“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摆布。”指家属的辈分干系。《左传.僖公五年》:“大伯、虞仲,大王之诏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晋陶潜《赠长沙公诗序》:“长沙公于余为族祖,同出大司马。昭穆既远,以为路人,颠末浔阳,临别赠此。”清孔尚任《桃花扇.阻奸》:“昭穆伦次,立福王亦无大差。”参阅张光直《中国青铜期间》、杜正胜《周代城邦》
7、宗庙
亦称“宗祊”。
①、帝王、诸侯祭礼先人的地方。在古代,为国度政权存在的象征。《左传.桓公二年》:“冬,公至自唐,告于庙也。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又《襄公二十四年》:“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停祀,无国无之。”杜预注:“祊,庙门。”《三国志.魏志.杨阜传》:“将营宫室,则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
②、借指皇家。《北齐书.神武帝纪下》:“王若马首南向,问鼎轻得,朕虽无武,欲止不克不及,必为社稷宗庙出万死之策。”宋欧阳修《论选皇子疏》:“伏况陛下荷祖宗之业,承宗庙社稷之重,皇子未降,储位久虚,群臣屡言,大议未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