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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都会民变为何明朝多“抚”清朝多“剿”?
时间:1970-01-01 08:00  发布者:tianxiu  
上海怡和丝厂内景。中心站着为丝厂司理及其老婆。 “万历二十九年(1601)六月,其年水患,丝价甚昂,而‘苏(苏州)民素无积累,多以丝织为业,东北半城约莫机户所居’,织造宦官孙隆掌税事,而其参随黄建节等,擅加征税,乃至及于织户小民,‘妄议每机一张,税银三钱’,并乘隙要机匠按匹纳税后才可发卖,以致‘百物腾贵,民不胜命。又机户牙行,广派税额,相率改业,佣工无所趁食’。苏州机户与工人忍无可忍,先有佣工徐元、顾元、钱大、陆满等聚众二千余人,推选昆山机匠葛成为首领。隔二日,又有某些不着名人士为首,率数十人入奥妙不雅约定举措,葛成以芭蕉扇为号指挥,立誓‘不取一钱’、‘不夹寸刀,不掠一物,预报乡里防其延烧’。自葑门起,于灭渡桥捶毙税官黄建节,午间又击毙徐怡春,接着别离往阊、胥二门外,通常税官在地方者,尽遭大众殴杀。之后又前去投靠税监的乡绅与富户家,‘毁其室庐、器物,或毙其戚属’,或各执火把烧打。” 上述即为魏斐德(Frederic Evans Wakeman Jr.)、森正夫、赵鼎新等多位史家、学者所重点探究的“织佣之变”。而对付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巫仁恕来说,这次产生在江苏苏州府的都会群众团体举措,仅是他搜集到的明代中期至清乾隆年间浩繁“都会民变”案例中的一个。 现实上,比拟于传统史家风俗利用的“民变”一词,《激变良民:传统中国都会群众团体举措之阐发》的作者巫仁恕更乐意接纳西方社会史学家查尔斯·蒂利创造的观点—“团体举措”。“史书大将都会住民抵抗当局的举动与农村的暴乱兵变一起泛称为‘民变’,然而‘民变’一词是站在官方的正统态度或某一些阶级的态度上,带有浓重的代价判定。”依照蒂利的见解,团体举措便是“人们为寻求配合的权益而集聚举措的举动”。 或抬神巡会、或大哭于文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