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那些“作弊入刑”案:有官员死于“高考” 时间:1970-01-01 08:00 发布者:tianxiu 我国“作弊入刑”后的初次高考就要到临了,从客岁11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刑法修订案(九)明白划定,在执法划定的国度测验中,构造作弊的将入刑治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实在,历朝历代,对“高考”舞弊者,都是重办不贷的,就拿清朝来说吧,那些被处置惩罚,乃至死于“高考”作弊案的巨细官员,真的不可胜数。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在光绪年间的浙江乡试舞弊案众所周知。固然周福清由于“枢纽未成,赃未与人”以及“投案自首”,幸免于难,只落个“斩监候,秋后处决”的死缓之刑,但鲁迅父亲周伯宜今后被剥夺了应试权利,末了担心而死,家道破落。
我说周福清是荣幸的,古代的“死缓”与如今的“死缓”差别,如今的“死缓”一样平常不会实行,而古代的“死缓”秋后必需实行。周福清能让光绪在秋后改变主意,不克不及说不是他的造化,这起“高考”舞弊未遂案,也算创下了汗青之最,青天白日之下,把银票当着副主考的面送到主考官手中,而且照旧顶风作案,置朝廷再三告诫的测验规律于掉臂,判个“死缓”,处罚算是轻的。纵不雅清朝的“高考”舞弊案,没有几个不是立刻杀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