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政界的隐权利:仆从权势高过下级官员 时间:1970-01-01 08:00 发布者:tianxiu 本文摘自《隐权利》,吴钩著,云南人民出书社出书
“权利排名学”
“衙门”这个词,我总是遐想到它的谐音“爷们”。究竟上,衙门就是由一大帮“爷们”组成的。以清代县衙门为例:
正印官知县,秩七品,一县最高行政首长,老黎民尊称为“太爷”;知县部下有一班供其派遣、详细实行公事的书吏、衙役,也被小民尊称为“差爷”。别的,朝廷通常还给州县配备了多少佐贰官,作为县太爷的帮手;县丞,秩八品,县衙的第二把手,相称于常务副县长,人称“二太爷”;主簿,秩九品,分管粮马或治安的县衙第三把手,人称“三老爷”;典史,不够格,分管一县治安,县衙第四把手,人称“四老爷”。
以上四位“爷们”(知县、县丞、主簿、典史),是进入行政序列的朝廷命官,具有正式的国度干部身份。除此之外,衙门另有一帮人物,并非国度干部,胜似国度干部,也绝对称得上“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