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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曾出现类“劳教”机构 杨乃武出狱后被送入
时间:1970-01-01 08:00  发布者:tianxiu  
我国的劳动修养制度,一样平常以为是上世纪50年代“从前苏联引进”的。而史料纪录中,在清朝我国就有雷同的“劳教制度”,尤其是光绪年间出现的“迁善所”,更具“劳动修养”和“劳动改革”色彩。 其时,在杭州较早出现的“迁善所”,关押着由府县衙门或保甲局送来的、够不上按刑律赐与刑事处罚的人。鲜为人知的是,其时“杨乃武小白菜冤案”中的杨乃武,出狱之后,也曾被送去“劳教”过。 1.迁善所,慈善之花结出的异果 “迁善所”的“迁善”,就是将“恶人”关进来,颠末劳动改革,教养为“善人”。光绪五年(1879年),杭州城“迁善所”问世,晚清丁丙编撰的《乐善录》中有具体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