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注 妇人产后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一(二) 时间:1970-01-01 08:00 发布者:tianxiu 【注】
产妇腹痛,属气结血凝者,枳实芍药散以调之。假令服后不愈,此为热灼血干着于脐下而痛,非枳实、芍药之所能治也,宜下瘀血,主之下瘀血汤,攻热下瘀血也。并主经水不通,亦因热灼血干故也。
下瘀血汤方
大黄三两桃仁二十枚?虫(熬,去足)二十枚右三味,末之,炼蜜和为四丸,以酒一升,煎一丸,取八合,顿服之,新血下如豚肝。
【集注】
程林曰:?虫主开血闭,大黄主攻瘀血,桃仁主破死血。
产后七、八日,无太阳证,少腹坚痛,此恶露不尽,不大便,急躁发热,把脉微实,再倍发热,日晡时急躁者不食,食则谵语,至夜即愈,宜大承气汤主之。热在里,结在膀胱也。
【按】
「热在里结在膀胱也」之八字,当在本条上文恶露不尽之下,未有大承气汤下膀胱血之理,必是传泻之?。「再倍」二字,当是衍文。
【注】
无太阳证,无表证也;少腹坚痛,有里证也。因其产后七、八日,有蓄血里证,而无太阳表证,则可知非伤寒太阳随经瘀热在里之病,乃产后恶灵未尽,热结膀胱之病,当主以下瘀血可也。若不大便,不食、谵语、急躁、发热,日晡愈甚,至夜即愈,此为胃实之病,非恶露不尽之病,以其日晡愈甚,至夜即愈,则可知病不在血分而在胃也,故以大承气汤下之。
【集注】
李?曰:此一节具两证在内,一是太阳蓄血证,一是阳明里实证,因昔人文法错综,故难辨也。无太阳证,谓无表证也。少腹坚痛者,以肝藏血,少腹为肝经局部,故血必结于此,则坚痛亦在此,此恶露不尽,是为热在里,结在膀胱,此太阳蓄血证也,宜下去瘀血。若不大便,急躁,脉实,?语者,阳明里实也,再倍发热者,热在里,蒸蒸发于外也。阳明旺于申、酉、戌,日晡是阳明向旺时,故急躁不克不及食,病在阳而不在阴,故至夜则愈,此阳府病也,宜大承气汤以下胃实。
【按】
『伤寒论』曰:阳明病不克不及食,攻其热必哕,以胃中虚冷故也。又云:发热者,尤当先解表,乃可攻之。况在产后,岂可妄议攻陷哉?必认证果然,方可用此。
产后风续之,数十日不解,头微痛,恶寒,不时有热,心下闷,干呕,汗出,虽久,阳旦证续在耳,可与阳旦汤。
【注】
产后续感风邪,数十日不解,头微痛,恶寒,时热,汗出,表未解也,虽故意下闷干呕之里,但有桂枝证在,可与阳旦汤解表可也。阳旦汤,即桂枝汤加黄芩。阳旦证,即桂枝证也。
【集注】
沈明宗曰:上下三条,乃产后伤风证也。世谓产后气血两虚,不管外感内伤,皆以补虚为主,而仲景拈伤寒中之风伤卫发热,仍以表里阴阳去邪为训。故云:产后中风,数十日不解,头微痛,恶寒,不时有热,汗出,乃太阳表未解也。但心下闷干呕,是外邪入于胸中之里。太阳表里有邪,谓之阳旦证,故以桂枝汤加黄芩而为阳旦汤。以风邪在表,故用桂枝解肌,邪入胸膈之间,当以清冷解其内热,故加黄芩,正谓不犯其虚,是益别的,不补正而正自补,不驱邪而邪自散,斯为产后伤风着迷之妙方也。
奈后人不察其理,反谓芍药酸寒,能伐生生之气,桂枝辛热,恐伤其血,弃而不必,以致病剧不解,只因未窥仲景门墙耳!故『令媛方』以此加饴糖、当归,为当归建中汤,治产后诸虚或外感病。推仲景之意,尝以此汤加减收支,治产后诸病,屡获神效,故表出之。
尤怡曰:夫审证用药,不拘日数,表里既分,汗下斯判。上条里热成实,虽产后七、八日,与大承气而不伤于峻;此条表不解,虽数十日之久,与阳旦汤而不虑其散,非
通于权变者,未足语此也。
阳旦汤方
即桂枝汤内加黄芩,桂枝汤方见下利中。
产后中风,发热面正赤,喘而头痛,竹叶汤主之。
【按】
「产后中风」之下,当有「病痉者」之三字,始与方合。若无此三字,则人参、附子施之于中风发热可乎?而又以竹叶定名者,何所谓也?且方内有颈项强用大附子之文,本篇有证无方,则可知必有脱简。
【注】
产后汗多,表虚而中风邪病痉者,主之竹叶汤,发散太阳、阳明两经风邪。用竹叶为君者,以发热,面正赤,有热也;用人参为臣者,以产后而喘,缺乏也;颈项强急,风邪之甚,故佐附子;呕者气逆,故加半夏也。
【集注】
程林曰:产后血虚多汗出,喜中风,故令病痉,今证中未至背反张,而发热面赤头痛,亦风痉之渐也。
竹叶汤方
竹叶一把葛根三两防风一两桔梗桂枝人参甘草各一两附子(炮)一枚大枣十五枚生姜三两
右十味,以水一斗,煮取二升半,分温三服,温覆使汗出。颈项强,用大附子一枚,破之如豆大,前药扬去沫。呕者,加泰半夏半升洗。
妇人乳中虚,烦乱,呕逆,安中益气,竹皮大丸主之。
【按】
此条文义,证药未详。
竹皮大丸方
生竹茹二分石膏二分桂枝一分甘草七分白薇一分右五味,末之,枣肉和丸,弹子大,以饮服一丸,日二夜二服。有热者,倍白薇。喘者,加柏实一分。
【集解】
『济阴纲目』云:中虚不成用石膏,烦乱不成用桂枝,此方以甘草七分,配众药六分,又以枣肉为丸,仍以一丸饮下,可想其立方之微,用药之难,审虚实之不易也。仍饮服者,尤虑夫虚虚之祸耳!用是方者,亦当深省。
产后下利及虚极,白头翁加甘草阿胶汤主之。
【按】
此条文义,证药不合,不释。
白头翁加甘草阿胶汤方
白头翁甘草阿胶各二两秦皮黄连皮各三两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内胶,令消尽,分温三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