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一) 时间:1970-01-01 08:00 发布者:tianxiu 凡饮食滋味,以养于身,食之有妨,反能为害。自非服药炼液,焉能不饮食乎?切见时人不闲调摄,疾竞起,若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须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与病适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凡煮药饮汁,以解毒者,虽云济急,不成热饮,诸毒病得热愈甚,宜冷饮之。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肾病禁甘。
【注】
此言五藏有病,而禁之以五味何也?肝木病若与之以辛,辛助肺气,恐T肝也,故肝病则禁辛。心火病若与之以咸,咸能益水,恐水T火也,故心病则禁咸。脾土病若与之以酸,酸味属肝,恐木T土也,故脾病则禁酸。肺金病若与之以苦,苦味属火,恐金也,故肺病则禁苦。肾水病若与之以甘,甘能补脾,脾主T水,故肾病则禁甘。
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序不食脾。辩曰:春不食肝者,为肝气王,性情败,若食肝则又补肝,性情败尤甚,不成救。又肝王之时,不成暮气入肝,恐伤魂也。若非王时,即虚,以肝补之,佳。余藏准此。
【注】
此言四时,有宜食,有不宜食者。如春为肝王,则脾弱,故宜食脾,而不宜食肝,若食肝,则肝益王,而脾更弱,故曰:不成救。又云:肝王之时,不成以暮气入肝,即『内经』毋伐天和之意。若伐天和,则伤肝,肝主魂,恐复伤魂也。若非王时,即虚,虚则以肝补肝,故谓之佳,余藏准此。
凡肝藏自不成轻,自死者弥甚。
【注】
谓诸畜兽临杀之时,心有所惊,肝有所忿,食之俱倒霉,故曰:不成轻,如兽自死者,必中毒而死,更不成食也。
凡心皆为神识所舍,勿食之,使人来生复其对报矣。
【注】
人与物虽别,而贪生畏死之心则一也,惟其心为神识所舍,故曰:勿食之
凡肉及肝落地不?灰尘者,不成食之。
猪肉落水浮者,不成食。诸肉不干,火炙而动,见水主动者,不成食之。
六畜肉,热血不时者,不成食之。
诸五藏及鱼,投地灰尘不污者,不成食之。
【注】
以上五条,皆独特非常,必不成食之。
诸肉及鱼,若狗不食、鸟不啄者,不成食之。
【注】
凡禽兽不食之肉,必有毒,不成食之。
肉中有如朱点者,不成食之。
【注】
朱点恶血所聚,此色恶不食也。
怙恃及自身所属之相,不成食,食之令人神魂不安。
【注】
此为仁人孝子之心也。
食肥肉及热羹,不成饮冷水。
【注】
食肥肉热羹后,继饮冷水,冷热相搏,腻膈不可,不腹痛吐利,必成痞变积,慎之慎之。
秽饮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注】
言败腐之物,皆不宜食也。
自死禽兽口闭者,不成食之。
【注】
凡自死之物,其肉皆有毒,口闭则毒不得外泄,切不成食。
六畜自死,皆疫死,则有毒,不成食之。
【注】
疫毒能死六畜,其肉必有疫毒,故不成食。
兽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杀人。
【注】
凡兽北向自死,及死不僵而伏地者,食之多杀人。
食生肉饱,饮乳,变白虫。
【注】
食生肉饱,即饮乳酪,则成湿热,必变生白虫。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坚积,宜利药下之。
【注】
疫死牛肉,有毒不成食,食之若洞泻,为其毒自下,或致坚积,宜下药利之。
脯藏米瓮中有毒,及经夏食之,发肾病。
【注】
脯肉藏米瓮中,受湿热郁蒸之气,及经夏已腐者,食之腐气入肾,故发肾疾。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用黄捣屑,取方寸匕服。
【注】
六畜自死,肉中有毒,中其毒者,以此方服之,若能解毒也。
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烧犬屎,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饮生韭汁三升亦得。
【注】
郁肉,密藏经宿之肉也。漏脯,经漏水之脯也。食之中毒,以烧犬屎、人乳汁、生韭汁,量其轻重而解之。
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大豆浓煮汁饮之,数升即解,亦治狸肉、漏脯等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