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编修指南七:族谱凡例范文 时间:1970-01-01 08:00 发布者:tianxiu 一、本谱为繁衍于□□省□□地域的□□黄氏支谱。
二、本谱资料泉源:
参考□□□等主修《□□黄氏□修族谱》编纂
参考□□□等主修《□□黄氏支谱》编纂
三、本谱世系上溯自□□□公,下限止於公元□□□□年,凡历约□□□□年。
四、本谱以“敬宗收族,弘扬祖德,正本清源,理顺脉络,教诲子女,耀国荣族”为宗旨,运用汗青唯物史不雅记述族情,力图头脑性、科学性、资料性相同一,反应黄氏风采和支派特色。
五、续谱原则:
旧谱照录,旧谱中的错误处不举行变动,设考据栏目具体摆列错误之处。
遵照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原则,力图源流世系之衔接有序。其间有未尽明白者,暂存中断待考,不采用无按照之推断,以恭敬史实。
客不雅反应家属的繁衍生息,迁移分化、荣衰升沉的史实,不浮夸、不溢美,注意史料稽考,力图资料富厚。
各房人众,取字定名不免类似,卑犯尊讳改卑不改尊,生犯死讳改生不改没,微犯显讳改微不改显,若房异支分者不拘此例。凡改易者仍须纪录其原名,以便以后查考。
六、本谱编年原则:
旧谱涉及之编年,照谱稳定,须要之处加公元编年补注;
新谱涉及之编年,凡属清宣统三年(公元一九○九年)从前之编年,相沿朝代年号编年法,用括号加注公元编年;凡属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从前之编年,以(中华)民国某年龄年;凡属公元一九四九年以后之编年,以公元某年龄年。
七、本谱誊写术语:
妻书“娶”某姓某名,已故书“配”某姓某名,未婚书“聘”,续玄书“继娶”,妾书“副室”;妻妾已出或改适者,例书“生卒不详”;
女已嫁者书“适”某姓某名,许聘者书“字”某姓某名,未许聘者书“待字”;再醮者书前不书后。
凡迁移无定音,问久疏者,援例注“远出无考”;
卒年六十以上者书“享寿”,未及汗青者书“享年”;未满七岁者曰“殇”
生卒年代日时未知者书“生卒未详”,生卒时候未知书“吉时”,葬未詳者书“葬未详”或“空山名坐向”
八、本谱入谱职员范畴:
凡本族黄姓成员,不管男女,无论婚生、非婚生,均可入谱;
本族男姓上异姓门的或本族女子在家招赘的,假如其后代姓黄则入谱;后代异姓不入谱。
本族男姓娶入女子到场本族繁衍,入谱。本族女性夫婿入谱,以明白血脉流转。
若黄姓夫君亡故,其夫妇在家招夫,后代又姓黄的,按本族支丁入谱;后代他姓的不入谱;夫妇另嫁他人的,后代又姓黄的,按本族支丁入谱;后代他姓的不入谱。
扶养异姓后代为后,改为黄姓的可入谱。
九、本谱瓜瓞图式范例:
垂丝图八派一提,男妇死后无传者,下用黑圈,以杜假冒之弊。
男女过继的,瓜瓞图上按过入的纪录。如某甲,系某乙所生,过继给某丙,则在瓜瓞图上记为某丙所出。扶养异姓后代为后的仍可入谱,在瓜瓞图上不纪录。
十、本谱世编誊写范例:
成年男姓:纪录某公之子或女、名、曾用名、派名、字、号、出生公元年干支年代日时、居住地、供职地方、婚配日期、夫妇姓名。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葬于何地。男姓上异姓门的,后代异姓的纪录下一代详情,再下一代只记出生。
男性夫妇:纪录姓、名、出生公元年干支年代日时、生养几子几女。何地何人之女。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葬于何地。夫在仳离或夫死再醮,书其生年不书没葬。
成年女姓:纪录某公之子或女、名、曾用名、派名、字、号、出生公元年干支年代日时、供职地方、婚配日期、夫妇姓名,生养几子几女,纪录下一代详情,再下一代只记出生。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葬于何地。
女姓夫妇:纪录姓、名、出生公元年干支年代日时。何地何人之子。
尚未立室的年轻人和孩子:某公之子或女、名、曾用名、字、别号、出生公元年干支年代日时、出生地、籍贯、最高学历、何时何校何专业结业或在读、如果中小门生就填某校结业或在读即可。
本家男女过继的,过出和过入均纪录。扶养异姓后代为后的仍可入谱,活着编上纪录,但自己拒绝入谱的除外。
十一、人物录及传记:
历代进士、举人、贡生;近代、当代、今世研究生、硕士、博士;行政职务正副局长,州里长以上;军职校官以上,以及高级工程师、农艺师、经济师、管帐师、状师、主治医师、高级及特级中学西席、传授、副传授、名记者、作家、艺术家,实业家、名流等,不管男女均列入人物录。
本着生不立传的原则,历代先贤史籍有载者及今世已故名流对社会有庞大孝敬者、均予立传。
劣迹昭彰者,应点明其过,以警后代。
十二、谱成册编定各房字号各宜收藏,务宜警惕谨守,不得贪财,私与他人。新谱告成,旧谱仍需妥善保管。
十三、修谱限期:
族谱三十年为一世,宜十五年三服内各支修,三十年五服内小宗支修,六十年五服外大宗修,秉笔必举公平贤达,编录方为无弊。
小修可只网络支丁资料,不编印谱书,每六十年应予大修,编印谱书。
凡有族人倡修者,同宗应予支持。
十四、本谱以“□□□□□......”为取名派语。
十五、因我宗世系源流追溯年代长远,支丁漫衍地区遍及,观察考据内容繁多,且编纂时间匆促,程度所限,本谱定有很多错遗罅漏之处,恳请族人包涵,并深望于后之继起者。
十六、此凡例未及者可参照处置惩罚。 |